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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设立

基金牌照简介

欧盟包括英国在内,基金的形式主要有两种:

  • 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型基金

此类基金主要针对零售型投资人,流动性相对较强,通常为开放式基金。可用于投资股票,债券等可转让证券。符合UCITS 要求的投资基金可受益于欧盟护照制度。在欧盟市场内销售。

  • 另类投资型基金AIF

此类基金主要针对于有一定投资经验的专业型投资人。基金类型包括不动产基金(Real Estate Investment Fund)、私募股权基金(PE Fund)、对冲基金(Hedge Fund)、另类投资组合型基金(AIF Fund of Funds)、商品基金,基础建设基金以及不在UCITS监管范围内的债权基金等。符合AIFMD 要求的投资基金同样可受益于欧盟护照制度。在欧盟市场内向专业投资者销售基金。

设立基金时应该考虑的因素:

  • 目标投资人及基金规模;

  • 投资策略,资产类型以及基金注册地;

  • 市场分销策略;

  • 设立成本及后续维护成本;

  • 选择合适的基金类型以及单一基金或伞形基金的选择;

  • 潜在的税收优惠;

  • 基金运营生态圈。

注册基金要求的金融服务合作方以及费用一般包括以下:

  • 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有相关从业经验的本地董事成员。董事费用根据基金注册地的不同而不同;

  • 相关持牌的牌照的基金管理人(Authorized AIFM or authorized Manco)。根据投资策略,资产规模,目标市场等因素决定,一般为净资产的0.3%到1%;

  • 基金托管行 (Depositary)。通常为净资产的 0.05% 到0.1。根据基金规模,可能会设立每年的最低托管费用;

  • 基金行政管理机构 (Fund administrator)。通常为净资产的 0.1% 到0.3%。根据基金规模,可能会设立每年的最低行政管理费用;

  • 基金审计师。 根据基金规模以及复杂程度收取基;

  • 基金法律顾问。根据基金运营中的需要收取。

我们提供的服务

  • 根据客户自身的商业模式需求以及计划的投资规模,资产类型来为客户建议合适的基金形式;

  • 在当地为客户注册基金公司。基金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私人有限制公司,信托公司以及开放式投资公司等;

  • 帮助客户建立一个专业的管理团队包括介绍相关资质的持牌人,合规官及董事成员等;

  • 按着客户的要求,协助律师撰写基金说明书,股权认购书,子基金说明书,运营企划案以及财务预算等等相关的基金文件;

  • 帮助客户介绍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服务方,并代表客户审核相关的金融服务合同;

  • 代表客户向相关的监管机构递交基金授权申请;

  • 监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期间,代表客户回复监管机构的邮件提问或者出席面试。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或者额外说明。

目前我们可以协助申办支付牌照的监管机构有一下这些:

  •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

  • 爱尔兰中央银行 Center Bank of ireland

  • 立陶宛中央银行 Bank of Lithuania

  • 葡萄牙中央银行 Banco de Portugal